骨髓。
《清官谣》这首歌能面世,和他这个文化局副局长有很大的关系。
沈奇根本不需要拍马屁,他的赞叹都是发自内心的。
「我再听一听……找到了,这个也得改!」
张和平这辈子听过太多的奉承,对沈奇的马屁完全不感冒。
他一边听着伴奏,一边琢磨着词句。
沈奇埋得最深的那个坑也被他给发现了。
一共五处,改了两个字,两个词语,一个句子。
沈奇自然不会反驳,一一虚心接纳,好话不要钱似得砸到张和平身上。
这个时候,进步才最重要。
更何况人家确实给他改的更好,那个林夕有才归有才,但是他在尺度把控,遣词用字的准确性方面,肯定不如体制内混迹了四五十年的张和平。
「张院长宝刀未老啊!」
蓝荫海赞叹,他思维跟不上了,判断力还在。
「蓝老过誉了,小孩子的玩意,」张和平嘴上谦虚,但还是把东西交给沈奇,「就照着这个来,不会有错了。」
「谢谢院长,你这改了这麽多,我还怎麽发啊!」
沈奇一句抱怨,直接把张和平给干懵逼了。
就连蓝荫海也不知道该说什麽。
现在的年轻孩子,脑回路都这麽奇葩吗?
这也太欠教育了吧!
尊师重道都不懂,一字之师难道没听说过吗?
「你说怎麽办?」
张和平都快气笑了,不过他纵横文化圈和官场这麽多年,也不觉得有什麽不可置信的。
哪有那麽多不可置信,更奇葩的他都见得多了。
「得署上院长你的名字,我不能占这个便宜!」
沈奇见好就收。
万一人家一生气,不给他往下演的机会,直接把他赶出人艺,那就麻烦了。
蓝荫海失笑,这孩子也太赤诚了。
不过,年纪轻轻的就能做到不贪功,不慕虚荣,这是好事情。
「我不占你这个便宜,整首歌都是你写的,我才改几个字。」
张和平拒绝「好处」,他最不缺的就是这种虚名,而且他已经六十岁了,人艺和奥运会就是他的最後一站。
副部已经是他的极限。
「这种主旋律的歌曲,我怕我把握不住啊,被人拿着放大镜观察,我怕稍微有一些错处,就会被人过度解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