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芬似乎有点明白了:“就是让他用自己的钱,或者他未来能挣到的钱,给工人的工钱上个保险?他为了不损失这笔‘保险金’,就得好好干,快点拿到工程款?”
“对,就是这个意思。”古民点头,“而且,这还不够。协议第三部分,要明确旧债清偿。把张广富承认的旧债数额、债权人(包括爸和几位主要的工友)列明。约定,在本项目第一次收到甲方大额进度款时,比如收到第一笔或第二笔进度款后,他就必须用这笔工程款,优先清偿旧债的至少百分之五十。剩余部分,在项目结束时结清。把旧债偿还和项目进款直接挂钩,避免他事后又以各种理由拖延。”
“第四部分,违约责任。如果张广富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定期从‘预付基金’中支付工资,那么,工人们有权立即停工,且已完工程量的结算,按照更高的单价计算。如果因为他方原因导致项目烂尾或无法收回工程款,他个人对工人的工资和旧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当然,相应的,如果因为工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质量不达标,也要承担相应的扣款责任。权责要对等。”
老古边听边琢磨,缓缓道:“你这法子……是把咱们工人的风险,转了一部分给他。他得先保证咱们的工钱,才能去想他自己的利润。旧债的偿还,也跟工程款绑死了。他要是同意这么签,那说明他是真想踏踏实实干这个活,也有信心能干好。他要是不同意,或者在里面打折扣、耍花样,那说明他还是没诚意,或者心里没底。”
“没错。”古民说,“这份协议,本身就是一个筛选和约束机制。它能筛选出真正有诚意、也有一定履约能力的合作方,同时约束双方在既定的规则下行事。对张广富来说,他想要用这个项目翻身,就必须接受更严格的资金监管和风险捆绑。对工人来说,获得了更稳定的工资支付预期和旧债清偿的明确保障。当然,谈判会有博弈。比如,工资预付的比例、‘预付基金’占利润的比例、旧债偿还的节点和比例,都可以谈。但核心原则不能变:工资支付不能完全依赖甲方回款,必须有更优先的保障;旧债清偿必须与项目进款明确挂钩。”
李素芬还是有些担忧:“道理是这么个道理,可张广富能答应吗?这等于把他脖子套上了。他以前自在惯了,肯受这个约束?”
“妈,这不是套脖子,这是上保险。”古民平静地说,“对他,对我们,都是保险。他如果想用过去那种空手套白狼、风险全转嫁的方式,在这个信用破产、人手难找的局面下,是行不通的。他必须拿出新的合作诚意。这份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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