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希望此次深刻的教训,能真正促使陈立伟先生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二、关于我本人提起的名誉权侵权诉讼,经与陈立伟先生及其代理律师协商,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协议约定,陈立伟先生需为其侵权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考虑到其实际偿付能力及悔过态度,赔偿将以分期方式支付。具体金额及条款受保密协议约束,恕不公开。
“三、本人承诺,在陈立伟先生严格履行《和解协议》全部条款的前提下,本人及家人将不再就此事件追究其其他责任,并希望此事能就此了结。
“四、本人自愿从此次事件所获赔偿中,提取部分金额,设立一个小型的‘网络空间清朗倡议基金’,用于支持反对网络暴力、普及网络法律常识的公益倡导活动。具体方案将另行公布。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选择和解,并设立上述基金,并非因为对方的行为可以原谅,也绝非鼓励任何形式的网络诽谤。恰恰相反,正因为网络诽谤危害巨大,维权成本高昂,才更需表明态度:犯错必须付出代价,但若确有真诚悔改,社会也应给予其改过自新的路径。同时,我们更应着眼于构建更清朗的网络空间,这正是设立基金的初衷。
“此次事件,对我个人及家人是一次深刻的警示,也让我更珍惜来自各方的真实支持与善意。我恳请大家,对此事的讨论就此止息。让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对于陈立伟先生,我已选择给予其一个背负代价、但尚可前行的机会。未来如何,取决于其自身。
“我仍将专注于我所热爱并擅长的投资领域,继续以专业、审慎的态度,分享思考,创造价值。再次感谢大家的关注与支持。
贝西克
XXXX年X月X日”
这份声明一出,如同在刚刚因道歉信而喧嚣的网络舆论场中,投下了一颗“温和的炸弹”。其引发的反响,远超陈立伟那封干巴巴的道歉信。
首先炸开锅的是贝西克的粉丝和一直关注此事的网友:
“我靠!贝神这格局……直接拉开了银河系的距离!”
“接受道歉?还和解了?还考虑到对方家庭困难?贝神你也太善良了吧!(虽然我觉得有点太善良了)”
“重点:‘行为已造成实质性严重伤害’、‘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维护最基本人伦亲情’……这话说得,既表明了对方错得离谱,又展现了高姿态,还点明了是看在亲戚份上,最后还升华了一下。这文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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