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明确双方的分工和预期成果。
第三封跨国邀请
第三封跨国合作邀请,来自德国柏林的一家非营利教育机构。
邀请函是由该机构的创始人兼CEO撰写的。信中写道:“尊敬的贝西克先生,我们是一家致力于帮助移民和难民融入德国社会的教育机构。我们关注到您的‘木头优势论’,认为它对我们的工作有很大的启发。我们希望能与您合作,将木头学院的方法,应用到我们的学员培训中。”
贝西克看着这封信,感到一种深深的触动。他在系统日志中写道:“移民和难民,是世界上最被低估的群体之一。他们离开自己的祖国,来到一个陌生的国度,语言不通,文化不同,举目无亲。他们面临的困难,比普通的‘被低估者’要大得多。
如果能帮助他们发现和发挥自己的优势,帮助他们融入德国社会,这将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他回复了这封信,表示愿意合作,并提出了一个初步的合作方案。
第四封跨国邀请
第四封跨国合作邀请,来自新加坡的一家政府机构。
邀请函是由该机构的一位司长撰写的。信中写道:“尊敬的贝西克先生,新加坡政府一直致力于建设一个包容性的社会。我们关注到您在木头学院的实践,认为您的理念与我们的政策方向高度一致。我们希望能与您合作,在新加坡推广木头学院的教育模式,帮助那些被社会边缘化的群体。”
贝西克看着这封信,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压力。他在系统日志中写道:“政府机构的合作邀请,意味着木头学院的教育模式,有可能被纳入国家的政策体系。这既是一个巨大的机遇,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机遇是,我们可以获得政府的资源和支持,帮助更多的被低估者。挑战是,政府的介入,可能会带来更多的规范和约束,可能会影响木头学院的独立性。
我需要谨慎对待这类邀请。既要充分利用政府的资源,又要保持木头学院的独立性。”
他回复了这封信,表示愿意进一步沟通,但需要详细了解对方的合作方案和政策框架。
五、贝西克的筛选原则
面对越来越多的跨国合作邀请,贝西克制定了一套筛选原则。
他在系统日志中写道:“跨国合作邀请,越来越多。我不能来者不拒,也不能一概拒绝。我需要一套筛选原则,帮助我做出正确的选择。
第一,价值观一致原则。合作方的价值观,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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