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表情就揣测道:“大妹,事情都顺利?”
闻予“嗯”了声,那是相当顺利了。
程县令不仅是个立身正直的好官,还是个不怎么会应对女人的大直男,在她刻意的诉苦、恳求下,他最终没办法,只能同意若她真的对写状纸还有问题,可以到县衙后门找他的小厮传话,虽然他并没有承诺一定会见她,更不要提留下什么物品了。
但人之间的往来嘛,从来都是由疏至近的,慢慢来就是,能搭上县令这条线已经是意外了,闻予并不奢求更多。
而罗为那边她也顺利将衣服丢了回去,找了个街上的小孩去给他松绑。
“回吧。”
闻予这趟县城之行满意收官。
回到家里后,她按照程允指点过的格式将状纸誊写完毕,好在她会写书法,作为一个富三代,她小时候的必修课里少不了这一节,只是童子功有限,对繁体字的认识也有限,写的字经常缺胳膊少腿,程允大概憋了很久,最终还是建议她最好找一本千字文对照着写。
幸好千字文算是民间启蒙书籍,找一本并不费事。
状纸随附的两张白契自然是最好的证据,顾大花私设赌局这也是犯了《大明律》的,而且论罪判的还不轻,可程允再次提点她,这种罪最重要的是抓现行,对方扫尾工作做得快,她就提交不了什么实质证据,只能让闻情尽量回忆时间、地点和目击证人了,好在罗为就是个明晃晃的证人在县衙里摆着,真有对薄公堂的那一刻,这官司怎么都该是她赢。
可这是古代的官司啊,人家顾大花的县丞舅父就顶过了十张状纸了,闻予叹气,将所有书面文件全部封好上了火漆,等着下一次的“放告日”再去投递。
在大明朝,只有在放告日,县官才会升堂受理新的民事和轻微刑事案件,一般是每月的逢三、逢六、逢九日,只有重大案件如命案、盗案才可以随时呈报。
又隔一天,便是交船的日子。
一大早,顾大花便带着人气势冲冲地到了船坞,她显然也不是全无准备而来,除了凶神恶煞的属下,她竟从县城内请了个在龙江船厂服役过的老船匠,人称“于船师”,而这位于船师,正是罗为父亲罗大友的师父。
听说于船师还在定海县的船会里做首席顾问,俗称行业大佬。
外头还有不少来看热闹的街坊四邻,寻常交船、试船自然没有这么大动静,只是恰巧这天风浪大没什么人出海,加上这一次闻家和顾大花的契约就像个赌局,押上了整个闻家船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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