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欣还是有些担心,但眼下也只有这一个办法了。
马掌勺由于是掌勺的,手中有点小权利,给人盛饭的时候,总是克扣,给自己留很多。
也因此,他吃的很肥,椭圆滚胖,力气也大,孙栋梁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但是马掌勺其实和他们这些下人差不多,身份其实并没有高到哪里去,所以那些饭菜之中,没有肉食。
孙栋梁如果通过打猎,把自己养肥了,偷袭之下,是肯定能杀死马掌勺的。
况且嫂子每顿吃不饱也不行的,也要把嫂子身体养好,多给她补补身子。
不做十一,就做十五,没办法,孙栋梁只能行凶杀人。
他怕马掌勺监视他们两个,所以这一夜没有出去,第二天仍然正常的干活。
果不其然,干活途中,他看到马掌勺总是不经意间出现在某个角落,两只眼睛死死盯着他们俩。
孙栋梁就知道,幸好昨天晚上没有打草惊蛇,要不然还真被马掌勺抓到了。
到了晚上,孙栋梁牵来一条新狗,这狗是马掌勺不熟悉的,一旦马掌勺来了,它就会叫。
孙栋梁把狗拴在院墙外,到半夜的时候,狗没叫,他放心了,悄悄溜出去,先找了个隐蔽地方看了看,发现马掌勺并没有在四周,也没有任何可疑的人,他立刻撒腿就溜。
没过多久,他就钻进了深山里,上次打的是野兔,野兔这种东西虽然肉多,但是并没有其他的更多,所以现在野兔不是首选了,如果能打到一头豪猪那更好。
孙栋梁走着走着,忽然听到前方黑暗中传来几个声音,“马掌勺,快吃,别客气。”
孙栋梁悄悄往前面走,拨开树叶,立刻就发现,原来马掌勺被几个人宴请着,都是陌生面孔,估计是山外面来的人,他们在做篝火宴,又是喝酒,又是吃肉的,好不快活。
看到这里,孙栋梁就知道,今天晚上马掌勺放松警惕了。
他原路返回,换了个方向进山。
走到一处小路边,他抽出小刀,削了个长矛出来,上次的长矛他已经扔进河里,和赵二狗一起被冲走了。
得到长矛,孙栋梁往更深处走。
王家山因为资源丰富,走兽飞禽颇为巨多,所以被王家霸占,打猎卖肉,开采矿石,开荒种地,长久以往,王家发了财,成为了一个大家族,孙栋梁在这里打猎,最为合适。
孙栋梁在山林里走了很久,终于,听到了一声猫头鹰的叫声,他抬头一看,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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