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玄乎了。
能抓到肯定是能抓到,但孙栋梁不愿意冒险,吃过亏的人,绝不会把自己再次置于危险境地。
“就在前面二尺巷,进去第一家就是。”金掌柜回答。
孙栋梁告辞这里,很快抵达二尺巷,果然,这里很多肉散发着血腥的味道,一条鹿尾巴刚刚被剥皮,很多鹿茸被摆放在柜台上。
“买肉的是吧?”
店里的小二问道。
“对,鹿血鹿茸都要,怎么卖的?”
“鹿茸贵,五两银子一斤,鹿血稍微便宜点,你要多少?”
“先来二十斤鹿茸,再来十斤鹿血。”
小二上下打量着他,感觉这个穿的普普通通的男的,怎么也不像能买这么多的人。
这么贵的东西,平常城里那些有钱人出手,一次也只买个一两斤而已。
思索之际,孙栋梁已经拿出钱来了。
随着一张大额银票放在桌子上,小二愣了一下,急忙帮忙装好。
拿到东西,孙栋梁装到毛驴身上,起身离开。
这么多东西,足够给自己嫂子三人用好几天了。
练武需要大量的资源,一般人根本练不起,但他拥有一整座山的资源,这点完全不怕。
要是能给钱管事说说,让自己守两座山,那就……
孙栋梁急忙摇摇头,现在一座山的资源还没打完呢,第二座也吃不完啊……
这些鹿茸是新鲜的,当时在那些收购者手里交易的却是放置很久的,回去吃了,肯定更补。
说起那些收购者,孙栋梁进入帮里这段时间,一直没见过。
虽然当时戴着面具,但孙栋梁能通过身形认出来人。
算了,先不管了,回去吃肉喝血。
抵达山里,嫂子还在那条路上等待,见到他回来了,连连招手。
“小弟,我在这里!”
“嫂子!”
孙栋梁快步走过去,然后给嫂子分享丰收的喜悦,两人一边说一边回到木屋,叫来苏月,生火做饭。
这一顿,三人一共吃了一斤鹿血,三斤鹿茸。
鹿血煮沸了,强忍着喝下去,味道发苦。
鹿茸味道好,特别美味。
往后三天,孙栋梁都没有再出山卖东西了,全部精力都用在喝血吃肉上,变着花样吃,好好温养身体。
吃的多了,他感觉浑身躁动,频频出热汗。
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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