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吸一口气,换上一副“痛心疾首“的表情:“沈二姑娘,在下今天来,不是来吵架的。是来讨回在下被偷走的东西。“
“哦?“沈鸢歪了歪头,“你什么东西被偷了?什么时候丢的?丢在哪儿了?“
花子谦早有准备,从袖子里掏出一封信,展开来念道:“三月十六,在下在城南聚贤楼与友人对饮,席间取出一枚羊脂玉扳指把玩。离席时发现扳指不翼而飞。经在下反复回想,最后一个接触扳指的人——就是你,沈二姑娘。“
沈鸢挑了挑眉。
三月十六,城南聚贤楼。
那天她确实在聚贤楼——但她是去找林伯,不是去见花子谦。花子谦什么时候在聚贤楼出现过,她完全不知道。
但花子谦说“最后一个接触扳指的人是你“,说明他不是在聚贤楼丢的,而是在别的地方“安排“了证人。
“花公子,“沈鸢笑了笑,“你说三月十六在聚贤楼丢了扳指,有什么人证吗?“
花子谦早有准备,一挥手,身后走出一个穿灰色短褂的男人。
那人三十多岁,尖嘴猴腮,一双老鼠眼滴溜溜乱转。他站出来,拱了拱手,声音尖细:“小的是聚贤楼的跑堂,三月十六那天,花公子确实在楼上雅间请客。中途花公子出来透气,在楼梯口碰到了沈二姑娘。花公子手里拿着一枚扳指,沈二姑娘多看了一眼,花公子还问她'喜欢吗',沈二姑娘说'挺好看的'。后来花公子回雅间,发现扳指不见了。“
沈鸢看着那个跑堂的,眼角的余光扫过他的手——
手指纤细白净,没有常年端茶送水留下的老茧和烫伤疤痕。
这个“跑堂“是假的。
花子谦花钱雇了一个人来冒充聚贤楼的跑堂,编造了一段“沈鸢偷扳指“的证词。
“花公子,“沈鸢没有揭穿假跑堂,而是笑眯眯地问,“你说我偷了你的扳指,那扳指长什么样?什么材质?多重?上面刻了什么字?“
花子谦愣了一下。
他确实准备了一枚“被偷的扳指“——羊脂玉的,他确实有一枚。但他没想过沈鸢会反过来问他细节。
“羊脂玉的,重约三钱,上面刻了……“他顿了顿,“刻了一朵兰花。“
沈鸢点了点头,又问:“花公子,你那枚扳指,是从哪儿来的?“
“祖传的。“
“你父亲花尚书的扳指?“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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