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英国、法国重刑犯出狱再犯的几率高达70%。
咋一听似乎有些不可思议,但实际上重刑犯的刑期通常都很长,等到出狱通常都已经四五十岁。
试想一下一个举目无亲身无分文且只会逞凶斗狠、偷抢拐骗,在监狱里积攒了一身怨气的中年人他出狱之后会做什么?能做什么?
所以当时重刑主义才会占据主流,因为他们见到的例子都是那些本就十分凶悍的犯人在出狱之后变得更加凶残。
罪犯们不但不会改过自新,甚至还会变本加厉。与其将其外放随机迫害无辜之人倒不如将其彻底解决以绝后患。
来自后世的弗兰茨并没有那么疯狂,他觉得让那些重刑犯服苦役一边补偿被害人的家庭为自己赎罪,一边支付自己坐牢的费用比较合理。
肯定会有人有疑问,那些重刑犯怎么可能乖乖干活?
弗兰茨只能说现代人还是对古代的监工不太了解,别说是什么恶人就算是野兽和牲口也得乖乖听话。
什么窝心脚、火龙果只是等闲,皮鞭沾盐水才是常态。
除了这些物理攻击以外还有精神攻击,很多人都把“关禁闭”这三个字想的太简单了。
很多关于监狱的电影中都是囚犯故意殴打狱警进入禁闭室,然后里应外合一起越狱。
实际上那些电影中的禁闭室不应该叫禁闭室,而是应该叫普通牢房。
真的禁闭室通常只有2-3个平方,人在里面只能站着或者躺着。
而十九世纪的那些监狱中禁闭室通常只有1.5平方米,甚至会故意将高度压低,关在里面的人根本站不起来只能蜷缩成一团。
这种地方别说关七天,能撑过三天就算是好汉了。挺过七天依然能生龙活虎,那简直就是超人。
当然禁闭室这种在现代让人闻风丧胆的刑法在十九世纪不过是开胃菜而已。
除了禁闭室还有拘束床,这种床其实和按摩床有点像,不过开口是在下面而已。
类似的场景可以查考科学怪人,罪犯被铁箍皮带完全固定在床上,吃喝拉撒只能在床上进行,浑身能动的地方就只有眼睛和嘴。
这种其实已经算是可以要命的惩罚方式了,因为人在拘束床上躺久了真的会得褥疮。
在此之上还有很多酷刑,就算真有人意志如钢铁,他的身体也受不了。
在奥地利帝国的重刑犯除非在苦役营中表现出色,在有人担保的情况下才能去殖民地或者是战场上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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