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也接受了。
不过,朝廷这次针对壕镜的动作,许多人都是看不懂的。
特别是已经筑城的壕镜,没有升格为县,朝廷派出官吏治理。
而是按照夷人的管理模式,设置议事会,由民选代表一起管理。
这,绝对是历史上开天辟地头一遭。
据说朝廷是考虑到当地已经有上千夷人居住,为了方便管理才决定采用他们熟悉的管理模式。
但在百姓眼里,他们居住在大明的土地上,自然就该按照朝廷的惯例进行管理,而绝对不是参考他们的习惯才对。
“魏阁老是不是昏头了?”
这是最近两天京城士子、官员议论最多的话题。
而对于城里的商人来说,他们的感觉就恰恰相反。
敏锐的商人已经从壕镜议事厅制度里,看到了他们走向更高阶层,甚至影响一地管理权的机会。
壕镜有什么?
那里不过就是一些葡萄牙海商聚居的地方,住的也就是和他们一样的商人。
可他们,却可以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窃的当地的管理权。
葡萄牙人可以,他们为什么就不行?
如果说在大明,他们这些大明商人要服从朝廷的管理,那如果离开大明呢?
在大明国土以外的藩国,他们是不是也可以和对方协商,租用一块地盘.
不知不觉中,一些大明的商人脑海里,殖民地思想已经开始悄然流传。
虽然,他们此时看重的不止是利益,更有租借土地的管理权。
他们是商人,可没能力挑战大明万千士子,通过科举入仕成为人上人。
但是,不代表他们不想做官。
大明历史上,不缺乏投机取巧就摇身一变成为传奉官的人。
虽然这些人被官场不耻,可他们终究是官。
富商为什么愿意捐钱,给自己捞个“员外”,这可不是普通士绅就能有的称呼。
没有给朝廷捐钱,在地方上最多喊一声“老爷”,可“员外”那是朝廷官职里“员外郎”的简称,那是捐了银子换到的没有实权的官职。
对于捐纳这事儿,自英宗朝就开始了。
当时明英宗在北征蒙古瓦剌部时兵败被俘,朝廷陷入严重的财政危机。
为筹措军饷,朝廷于景泰元年正式宣布实施捐纳政策,允许民间通过缴纳粮草、马匹或银两等物资,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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