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日,朱炎并未在行辕处理文书,而是与换了便服的周文柏一同,再次漫步于信阳南市。与年前相比,市面确实繁荣了不少,店铺大多开着,摊贩叫卖声也响亮了许多。但行至一处十字街口,便见人群围拢,传来激烈的争吵声。
挤进去一看,却是一名外乡布商与本地一家绸缎庄的伙计争执不下。外乡商人指责绸缎庄以次充好,将染坏的次品混在好布里卖给了他,要求退货赔钱。而那伙计则矢口否认,反咬一口说外乡商人自己调换了货物,前来讹诈。双方各执一词,围观者议论纷纷,却难辨真伪。
类似纠纷,在商业活动中本属寻常。但朱炎注意到,围观的商户和百姓脸上,大多带着一种见怪不怪的麻木,甚至有人低声嘀咕“无商不奸”、“外乡人吃亏是常事”。显然,缺乏有效的商业规则和仲裁机制,使得市场信任难以建立,纠纷往往依靠势力强弱或不了了之来解决。
返回行辕后,朱炎立刻召见了信阳州负责市舶商税的官员及几位在城中颇有声望的老成商贾。
“今日市集所见,诸位可知晓?”朱炎开门见山。
那官员面露难色:“回部堂,此类争执……平日甚多,多是些口舌是非,难以厘清,往往……往往只能训诫一番,各打五十大板了事。”
一位老商人叹道:“部堂明鉴,行商坐贾,最重信誉。然市井之中,良莠不齐,确有那等奸猾之徒,坏了规矩。吾等守法商户,亦深受其害。”
朱炎沉吟片刻,道:“商事欲兴,首在立信。无信则不立,无规则乱。以往官府对此类‘细事’或敷衍,或偏袒,绝非长久之计。”
他随即提出构想:“本官意,在州衙之下,设一‘市易平准所’,专司调解市井交易纠纷,稽查不法。其一,颁行《市易条则》,明确度量衡标准,禁止以次充好、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等行为,张榜公告,使商民共知。”
“其二,‘市易平准所’设专职吏员,由通晓商事、为人公允者充任。遇有纠纷,双方可至此申诉,吏员需实地查证、询访邻铺,力求公正裁断。裁断结果,亦需公示,以儆效尤。”
“其三,鼓励各行商户,推举本行中信誉卓著者,组成‘行老会’,协助官府平准所调解行业内纠纷,并拟定本行基本的行规行约,报官府备案。”
几位老商人闻言,眼中都露出光彩。他们深知,若能建立起一套相对公平、高效的商业仲裁机制,对于规范市场、保护守法商户利益大有裨益。
“部堂此议,实乃兴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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