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PD,」中年黑人嗤笑一声,「垃圾。」
在纽约出生,在纽约当警察,他看不起除了NYPD以外的所有同行。
纽约的爷,才是爷。
不过虽然说看不起洛杉矶的同行们,但是面对搭档递来的饮料,他还是勉为其难地喝了一大口。
「嗯?」他咂了咂嘴,「口味上跟佳得乐差不多,稍微好一点点吧。」
话虽如此,等到巡逻车开出半小时之後,他已经喝了两瓶了。
巡逻车沿着萨拉托加大道向南开,经过了布朗斯维尔的一片公共住宅区。
这个时候,电台响了起来。
「75分局所有巡逻单位,克里斯多福大道与利沃尼亚大道交叉口,杂货店报警,一名男性嫌疑人抢夺了超市收银台的现金後从後门逃离,身穿灰色连帽衫、深色牛仔裤,他正向南逃窜。」
中年黑人警察拉响警笛,一脚油门。
30秒後,巡逻车到了路口,他一眼就看到了那个灰色连帽衫,嫌疑人正钻进了一条小巷,全速奔跑。
他回头看到警车後,摔了个趔趄,然後继续头也不回地朝小巷深处跑去。
「我下车。」
黑人警察一下子把车刹在路边,推门就追了上去。
他的脚下踩过碎玻璃和积水,皮鞋在水泥地上啪嗒作响。
巷子不长,出口连着另一条街,连帽衫嫌疑人翻过了一个齐腰高的铁丝网围栏,黑人警察以为自己翻不过去了。
谁曾想,他感觉自己今天身轻如燕,居然一下子就翻了过去,继续追赶。
他逃,他追。
跑出去200多米的时候,黑人警察纵身一个飞扑,一把抓住了连帽衫的帽兜,把他践了个四脚朝天。
警察迅速爬起来,把他按在了路边一辆车的引擎盖上。
「趴好别动。」
连帽衫一点儿都不挣紮,仿佛对流程轻车熟路。
「法克,」他骂道,「之前我都没被抓到过。」
「那是你没碰上我,小子,」黑人警察喘着气说道,「今天不是你的幸运日。」
等到他把人拷上,站起身的时候,才反应了过来。
不对劲啊。
他刚刚跑了得有接近1000米,但是他现在的呼吸也没有特别急促,感觉跟之前跑了4、500差不多。
「法克!」
搭档姗姗来迟,看到嫌疑人已经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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