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两点,三楼一间客房的天花板突然坍塌。
大块的水泥板砸下来,当时房间里住着一对来城里看病的夫妻。丈夫被砸中头部,当场死亡。妻子重伤,左腿截肢。
事故调查组进驻。
刘宏伟作为当时的验收人,被叫去问话。
他吓得腿都软了,以为自己完了。
但调查组长是他师傅的老同学。师傅私下找了组长,塞了两条烟。
调查结论最终定为:“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使用劣质防水材料。验收人员现场核查不仔细,未能发现隐患。给予刘宏伟同志记过处分,调离原岗位。”
记过,调岗。
工作保住了,工资没降。
一条人命,一条腿,换他一个记过处分。
刘宏伟从这件事里学到了两个道理:第一,楼塌了不一定查得到自己;第二,就算查到了,也有办法摆平。
从那天起,他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
职位从科员升到科长,再升到副站长,最后到站长。
经手的项目从三层小楼,到十层住宅,到二十层的商业综合体。
红包的厚度也从五百,涨到五千,五万,十万。
他学会了更隐蔽的操作:不直接收现金,而是通过亲戚开的建材公司走账;不一次性收齐,而是分阶段,开工收一部分,主体结构验收收一部分,最终竣工验收收大头。
他也学会了更专业的说辞:“建筑行业有合理误差”、“不影响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基本满足”。
那些因为他签字而住进危楼的家庭,那些在劣质校舍里上课的孩子,那些在漏水的医院里治病的病人,在他的世界里,渐渐变成了模糊的背景。
直到三年前,他经手了“龙城第七小学”的教学楼加固项目。
那栋楼建于八十年代,墙体开裂,钢筋锈蚀,被鉴定为D级危房,必须加固后才能继续使用。
中标单位是“宏达建筑”,老板钱老板是他老熟人。
加固方案设计得很周全:外包钢筋混凝土柱,加大截面,重新做屋面防水。
但施工的时候,钱老板为了省钱,把设计图纸上的钢筋直径从16毫米换成14毫米,混凝土标号从C30降到C25。外包柱与原结构的植筋锚固,设计深度是20厘米,实际只打了15厘米。
这些,刘宏伟都知道。
因为钱老板在开工前就找过他,塞了五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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