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是正常的,健康的,夫妻俩是高兴的,欣喜若狂的。
不单单是为了儿子本身健康的这件事,还是在这三年里,无论夫妻俩怎么努力,生出来的都只是女儿。
在生了大女儿之后,又接连生了一个女儿,只是他们觉得女儿够了,所以将这个女儿都送了人。
第三年又生下了第三个女儿,几乎一年一胎的频率,让老雷妻子迅速衰老,但这女儿他们仍然没有要,甚至听闻老一辈的陋习,将这女儿用以震摄后来往自家投胎的女婴而残忍溺死了。
他们以为这样就能生儿子了,结果怀孕后找人看了看,还是个女儿,就将孩子在肚子里的时候留给打了。
接二连三都生女儿,生的他们灰心叹气,估计这辈子都是女儿命了。
可惜他们不甘心啊,明明他们有过儿子的,生的第一个孩子就是儿子,被他们无知的丢掉了,给别的父母当儿子了。
找回来,必须找回来,他本来就是自己的儿子。
所以夫妻俩又再次找到当初丢孩子的这户人家,说明来意,但人家也养出了感情,孩子对他们也依恋的很,说什么都不愿意往老雷夫妻身边走一步,所以最后谈崩了。
那户人家拒绝将孩子还回去,当时事情闹的很大,老雷夫妻还报了警。
警察来了,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那户人家说是孩子有人故意丢在自家门口的,老雷想要要回孩子也可以,他们要证明儿子是他们的儿子才行。
老雷觉得荒谬,自己生的儿子,亲手给丢掉的儿子,怎么就不是自己儿子了。
偏偏夫妻俩很确定,却拿不出证据来。
这场事情焦灼了很久,最终都没个对老雷夫妻来说比较好的结果,因为对方家庭拒不归还他妻子十月怀胎生下的孩子。
最后还是老雷眼看着事情解决不了,要不回儿子还耽误功夫,就让他那会还在世的妈去儿子养父母那边要钱。
既然不还孩子,给钱总行吧,儿子总不能让他媳妇白白生下来。
要了一次,养父母给了;
要了两次,养父母也给了;
要了三次,养父母没给,而是带着儿子搬家了。
此后就是中间这几十年杳无音信,老雷多方找人打听,也没有人透露半个字给他。
生下的儿子就这样成了别人的,更别提还没在养父母身上捞足好处,人就搬走了。
这件事让老雷夫妻很恼火,但木已成舟,人也到底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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