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在喝粥的林见微耳朵一动,猛地抬起头。
那双眼睛瞬间亮了起来,像是看见了肉骨头的小狗。
“去县城?”
她把碗一放,眼巴巴地看着陈清河。
“清河哥,带我一个呗?”
这段时间在地里干活,她是真的憋坏了。
除了黄土就是庄稼,连个商店的影子都见不着。
她是真想去看看县城长啥样,顺便透透气。
旁边的林见秋虽然没说话,但也停下了手里的动作。
她看了一眼陈清河,眼神里也透着几分期待。
女孩子嘛,就没有不喜欢逛街的。
哪怕这个年代的县城没什么好逛的,但也比闷在村里强。
陈清河看了看这两姐妹。
原本他是打算去队部借那辆大金鹿自行车的。
骑车快,一来一回也就俩小时。
但这要是带人,自行车肯定是不行了。
不是带不了,而是让人看到了不好,毕竟这个年代的风气还是挺保守的。
“行。”
陈清河点了点头,改了主意。
“今天是赶大集的日子。”
“队里有马车去县城。”
“咱们坐马车去。”
听到这话,林见微差点高兴得跳起来。
“太好了!”
“姐,快点吃,咱们换衣服去!”
林见秋也抿嘴笑了笑,加快了喝粥的速度。
三个人的动作都很快。
陈清河换了件干净的确良衬衫,下面是一条洗得发白的军绿裤子。
虽然旧,但胜在干净利索。
林家姐妹也稍微收拾了一下。
林见秋穿了一件碎花衬衫,扎着两条麻花辫,看着温婉大气。
林见微则是一件海魂衫,短发别在耳后,显得俏皮灵动。
三人跟李秀珍打了声招呼,就出了门。
村口的歪脖子树下。
一辆套着两匹大黑马的板车已经停在那里了。
赶车的是马福贵。
这老头五十多岁,穿着一身黑布褂子,腰里别着烟袋锅。
他是队里的老车把式,技术好,脾气也倔,一般人不敢惹。
但这会儿,他正坐在车辕上,吧嗒吧嗒地抽着旱烟。
车上已经坐了不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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