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墨作为苦主和擒获贼人的主家,率先陈述。他条理清晰,从接到青阳来信得知李元昌越狱,到加强防范,再到昨夜李元昌如何翻墙潜入、使用迷香、持淬毒匕首意图行凶,被他们早有防备、合力擒获的过程,一一说明。呈上证物,并指出匕首淬有剧毒,迷香药力猛烈,绝非普通贼人所有。
周武和阿福作为直接参与擒拿的伙计,也分别作证,所述与林墨吻合,并补充了李元昌反抗、试图破窗杀人的细节。
知府仔细听了,又命仵作当堂检验匕首和迷香。仵作验后回报:匕首所淬之毒,乃是一种名为“见血封喉”的奇毒,产自西南蛮荒之地,毒性剧烈,中者立毙;迷香成分亦不寻常,有强烈致幻迷晕之效。知府又命人呈上青阳县发来的海捕文书,核对李元昌的相貌、特征,确认无误。
“案犯李元昌!” 知府一拍惊堂木,厉声喝道,“你越狱潜逃在前,持淬毒凶器、用迷香夜闯民宅、意图行凶杀人在后,人证物证确凿,还有何话说?”
李元昌被按在地上,闻言猛地抬头,嘶声吼道:“狗官!老子认栽!要杀要剐,悉听尊便!但林墨小儿害我家破人亡,夺我妻儿,此仇不共戴天!老子做鬼也不会放过他!还有郑氏那个贱人,勾结奸夫,谋害亲夫,也该死!”
“放肆!” 知府大怒,“公堂之上,岂容你胡言乱语,污蔑良善!本府已查过卷宗,你因殴打发妻郑氏致其重伤,被青阳县判杖刑、徒三年,发配矿场。郑氏已与你义绝,何来妻儿?林墨乃郑氏之子,与你并无瓜葛,何来夺你妻儿?你越狱潜逃,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欲行凶杀人,实属罪大恶极!来呀,大刑伺候!”
“狗官!你和他们是一伙的!” 李元昌挣扎怒骂,但很快被衙役按住,上了夹棍。他虽凶悍,但到底只是泼皮,并非硬汉,几番用刑下来,终于熬不住,惨叫连连,但对鬼手和青痣老头之事,却咬死不说,只说是自己买了迷香和毒药,无人指使。
知府又审问良久,见问不出同伙,而李元昌所犯之罪证据确凿,按《大梁律》,越狱、持凶夜入民宅、意图杀人,数罪并罚,已是死罪。便不再多问,当堂宣判:“案犯李元昌,越狱潜逃,持淬毒凶器夜闯民宅,意欲行凶杀人,罪证确凿,按律当斩!着即收监,上报刑部复核,秋后处决!凶器、迷香等证物存档。苦主林墨等人,擒贼有功,着赏银二十两,以资鼓励!”
“大人明断!” 林墨、周武、阿福躬身行礼。
李元昌听到“秋后处决”,先是愣了一下,随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