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执掌中枢之后,朝廷的肃贪廉政建设从帝王个人意志,升级为系统化、制度化、全国性的国策,廉政整治范围覆盖南北朝堂、内外百官、州县基层,力度空前、贯彻始终。
会昌元年(841年)正月,武宗正式下诏定立贪腐量刑铁规,打破历代刑罚对官僚的优待宽纵,严明律法一视同仁:“朝廷刑罚,理当一视同仁,官吏贪赃枉法,不应该有特殊待遇。”诏书明文划定死刑标准:内外文武百官,但凡贪墨收纳赃物丝绢满三十匹者,一律处以极刑。
同年二月,朝廷再度加码严法、收紧尺度,颁布更严苛的惩贪敕令:官吏贪污赃款满千钱者,即判死罪、绝不姑息。在历代王朝律法中,对官吏贪赃设定如此之低的死刑门槛、如此严苛的惩戒标准,实属罕见。武宗君臣以正式诏敕确立刚性惩贪标准,足见其根除官场贪腐、重塑清廉政风的坚定决心。
纵观会昌一朝六年光景,严惩贪吏、肃整官风的国策从未松弛、从未反复,即便多次举行天下大赦,也始终坚守“官典犯赃不赦”的铁律,绝不因庆典恩典纵容腐败。
会昌二年(842年)四月,群臣为武宗敬献尊号、朝野大庆,朝廷例行大赦天下、宽宥罪徒。但此次大赦诏令依旧明确划定禁区,将官吏贪赃与十恶大罪、谋逆叛国、故意杀人等重罪并列,一概不在赦宥范围之内,不因盛典宽纵贪官,杜绝官场侥幸之心。
会昌五年(845年)正月,泽潞平定、天下底定,朝廷再度大赦寰宇、安抚民生。诏书中依旧重申贪赃官吏永不宽免的准则,同时直言治国纲领:“除去恶人,进贤纳士,将命令执行起来,惩治贪赃枉法的官吏与罪犯,这好比天降神灵,廉政建设也有所成效。”
此言既是朝廷治国理念的公开宣示,也是武宗君臣对会昌年间廉政成果的自我肯定。历经数年严刑肃贪、整饬吏治,晚唐泛滥百年的官场贪腐之风得到强力遏制,贪墨畏法、官吏自律、政风清正,成为会昌中兴最核心的政治成效之一。
除严刑惩贪之外,武宗与李德裕的廉政建设极具务实远见,并未单纯依赖酷法治吏,而是洞察贪腐根源、对症下药、标本兼治,推出多项配套新政,从根源减少官吏犯赃的诱因。
其一,整饬丧葬奢靡、杜绝变相行贿受贿,净化官场交际风气。
会昌元年(841年)十一月,御史台上奏针砭时弊:晚唐朝野奢靡成风,京城文武百官、庶民士绅但凡丧葬之事,动辄大操大办、铺张攀比。官场之中,官员借治丧之机广收奠礼、攀附权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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