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馈赠,名为人情往来,实则变相行贿受贿、结党营私、败坏政风,成为官场腐败的隐蔽渠道。
武宗君臣采纳御史台奏议,下诏严格限制百官丧葬规格、禁止官场借丧敛财,取缔奢靡攀比之风,斩断官吏借人情之名行贪腐之实的灰色渠道,极大净化了朝野交际风气,堵塞廉政漏洞。
其二,改革官俸制度、保障俸禄足额按时发放,安定基层官心。
中晚唐长期存在一大吏治隐患:唐代本就官俸微薄、不足以养廉,加之乱世财政拮据、地方吏治废弛,州县官吏俸禄常年拖欠、发放无期。基层官员薪俸不足以养家糊口,常年清贫拮据、生计艰难,久而久之便心生贪念,不得已盘剥百姓、搜刮民财、贪赃自奉,这是基层贪腐泛滥最根本的现实诱因。
与此同时,朝野重内轻外、乐近厌远的风气根深蒂固:百官人人贪恋京师繁华、争相滞留京司美差,导致京城官僚臃肿冗滥、人浮于事;而边疆远地、荒僻州县、气候恶劣、民生艰苦的区域,人人避之不及、无人赴任,最终形成繁华之地官满为患、荒远之地缺官废治的畸形吏治格局,严重破坏地方治理、加剧区域失衡。
为彻底解决这一积弊,武宗即位之初便着手整顿俸禄体系。开成五年(840年)三月,武宗初掌朝政,即刻下制全面调整百官俸料标准,规范各级官吏薪资等级。李德裕入相之后,进一步细化落实、强力推行。
会昌元年(841年),朝廷采纳中书门下改革建议,正式下诏严令保障内外百官俸禄足额、按时发放,严禁地方截留、拖延、克扣官俸。朝廷深知:高薪未必能绝对养廉,但无俸绝对不能守廉。稳定足额的俸禄,是官吏安心履职、廉洁奉公的基础保障。此项制度落地后,从根本上缓解了基层官吏生计窘迫的困境,大幅减少了官吏因生计所迫铤而走险、贪赃枉法的现实诱因,为廉政建设筑牢民生根基。
其三,纾解官吏京债、解决履职困境,从源头减少贪腐动机。
晚唐官场还有一项积弊深久、无人根治的顽疾,即官员京债缠身。彼时天下士子、候补官员赴京候选、等候授官,常年滞留京师、耗费巨大,无俸禄收入、生计艰难,大多只能借贷度日、负债累累。待到授官上任,身负巨额债务的官吏,为偿还京债、填补亏空,几乎无一例外搜刮州县、盘剥百姓、贪赃渔利,成为晚唐官场无法根除的潜规则,史载“赴京赶考、待选官人皆有债务,上任还债,是以贪赃,罔不如此”。
武宗君臣清醒认知:仅靠严刑峻法,无法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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