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报告,宣称因谣言导致股价暴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十亿。第三组,是滨海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出具的“情况说明”,证明网上流传的证据“经技术鉴定,系后期合成伪造”。第四组,是陈建军等几位被“诽谤”干部的证言,痛斥叶寒“居心叵测,手段卑劣”。
每一份证据出示,辩护律师张律师都会站起来,提出程序性质疑或内容异议,但都被审判长以“与本案无关”或“不予采纳”驳回。张律师脸色越来越沉,他事先准备的所有辩护策略,都建立在叶寒不认罪、坚持真相的基础上。现在叶寒当庭认罪,等于自毁长城。
“辩护人,你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长说。
张律师站起来,走到叶寒面前。他知道,这可能是唯一的机会。
“叶寒,你刚才说,所有证据都是你伪造的。那么,请你向法庭说明,你是如何伪造那份1998年7月15日,陈建军签字确认的‘林月死亡处理单’的?那份文件上有滨海市妇幼保健院的原始公章和陈建军的亲笔签名,经过专业机构鉴定,公章和签名都是真实的。你如何伪造?”
叶寒沉默了几秒,说:“我通过黑客技术,入侵了医院的电子档案系统,找到了原始文件的扫描件,用软件修改了内容,然后打印出来,盖上我私刻的假公章。签名是模仿陈建军的笔迹写的。”
“私刻公章是犯罪行为。你私刻的公章在哪里?”
“用完后销毁了。”
“你一个前警察,有如此高超的黑客技术,还能私刻公章以假乱真?”
“我自学过。网上有教程。”叶寒说。
张律师深吸一口气。“那么,那份记录陈建军与‘生命线’制药资金往来的银行流水,也是你伪造的?银行流水需要银行内部系统权限,你如何获得?”
“我买通了银行的一个内部人员,他提供的数据。事后我给了他十万块钱,他辞职了,现在联系不上。”叶寒回答流畅,显然经过精心准备。
“那个内部人员叫什么名字?在哪家银行工作?”
“不知道真名,网上认识的,代号‘老K’。银行是滨海发展银行南城支行。”
“审判长,我方申请传唤滨海发展银行南城支行负责人到庭,核实该行是否存在员工泄露客户信息的行为。”张律师说。
“反对。与本案无关,且被告人已承认是非法获取,具体细节不影响定罪。”公诉人刘明说。
“反对有效。辩护人,请聚焦本案核心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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