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两个星期之后,陆沉终于对林晚说,周末,回家吃顿饭吧。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很平,像是在说,今晚我们吃面条吧。可林晚听出来了,他握方向盘的那只手,指节,紧了一下。
她笑了。
“你紧张?”
“没有。”
“你握方向盘握得,像在签一份合同。”
陆沉沉默了两秒,很诚实地,承认了。
“有一点。”
他这一辈子,被陆家认回去,已经两年多了。这两年里,他回过无数次家,陪父亲下棋,陪母亲吃饭,听姐姐们唠家常。他以为自己早就把那个家,当成了家。可今天不一样。今天,他不是一个人回去的。他要带一个人,回去给那一群他最亲的人看。
他怕他们不喜欢她。
他更怕她,在那个她全然陌生的、满是规矩和人情的宅子里,觉得局促。
林晚像是看穿了他的心思。她伸出手,在他攥着方向盘的手背上,轻轻拍了拍。
“陆沉。”
“嗯。”
“你放心。”她说,“我又不是去面试。我就是,去吃一顿饭。你妈妈做什么,我吃什么;你爸爸问什么,我答什么。他若问我图你什么,我就告诉他,我图你这个人,会给猫浇花。”
陆沉被她最后那句,逗得愣了一下,随即,笑出了声。
那是林晚认识他以来,第一次,听见他这样真正地、从胸腔里发出来的笑。她看着他笑,自己也跟着笑,车里那点原本绷得紧紧的气氛,一下子,就松了。
她其实,也紧张。
她坐在副驾上,手里攥着自己那个小小的手包,包带被她捏得皱成一团。她知道今天要去见的,是一个什么样的家庭。那是广州城里数得上号的豪门,父亲是退下来的集团董事长,大姐接掌着整个陆氏,二姐是自己品牌的创始人,三姐在陆沉自己的公司里管着钱。这样一个家庭,随便拎出一个人来,都比她这一间小小的书店,要重得多。
她怕自己配不上。
她更怕,自己这一身素净,会让那位母亲觉得,她太寒酸,配不上她那个身价十亿的儿子。出门前,她在衣柜前站了足足半个小时,把这件外套比过去,又把那件裙子比过来,最后还是选了那件最素净的月白色毛衣,和一条深色的长裙。她想,她就是她,她没法变成另一个人。他们若喜欢,就喜欢这个她;他们若不喜欢,那她也没办法。
陆沉像是看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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