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一个完整的、有意识的笑。
那天他正举着摇铃逗她,小家伙忽然咯咯地笑出了声,眼睛弯成两道月牙。陆沉举着摇铃的手,就那样僵在半空,愣了好半天。
他几乎是手忙脚乱地掏出手机,想要记录下这一刻,可等他解锁打开相机,小家伙已经不笑了,正吐着泡泡看他。他遗憾地放下手机,心里却像被什么东西,塞得满满当当。
那天他对着林晚,反反复复地说了好几遍:她刚才笑了,你看见没有,她冲我笑了。
林晚笑着点头。她还是头一次,见这个素来沉稳的男人,为了这么一件小事,兴奋得像个孩子。
她知道,那不是一个普通的笑。那是这个世界上,他的女儿,第一次用一个笑容,回应了他这些日子以来所有的、笨手笨脚的付出。
林晚有时候看着他蹲在爬行垫上,举着个摇铃逗女儿,会忽然觉得恍惚。她想起当初那个在书店里,端着一杯热茶、疏离又安静的男人。她怎么也想不到,他会有今天这副模样。
林晚从书房出来,看见父子俩一个跪一个睡的场面,靠在门框上笑:“陆总,你现在这副样子,要是被你那些租客看见,不知道会作何感想。”
陆沉抬起头,一本正经:“租客看见又怎样。我女儿,比他们所有人加起来都重要。”
林晚被他这股理直气壮的劲儿逗笑了。她靠在他肩上,看着小床上那个吐着泡泡的小人儿,轻声说:“陆沉,你知道吗,我从来没想过,你会变成这样。”
“哪样?”
“变成一个……会为了一块尿布,跟周胖子争半个小时的人。”林晚忍着笑,“你以前,连自己的袜子都懒得洗。”
陆沉一本正经:“此一时,彼一时。我女儿的事,再小也是大事。我自己的事,再大也是小事。”
林晚笑着摇头。她知道,这个男人不是在说笑。他是真的,把这个小生命,放在了自己的一切之上。
林晚走过来,在他身边坐下,看着小床上的女儿,轻声说:“你知道吗,你现在笑的次数,比过去这几年加起来都多。”
陆沉怔了怔。他想了想,发现还真是。从前的他,脸上常年挂着一种疏离的平静,笑是很少的,就算笑,也多半是客套的、有距离的。
可现在,他一天到晚,对着一个还不会说话的婴儿,傻乐个不停。
他忽然明白过来,原来“闲人”和“忙人”的区别,从来不在于你做了多少事,而在于,你做的那些事,有没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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