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危害军国。按律流徙三千里,可这样的案子,流徙三千里,跟要他的命没有分别。
他合上卷宗,问书吏:"检举名册上,有他的名字吗?"
书吏翻了翻:"没有。他是被同案供出来的。"
"那他检举过别人吗?"
"检举过。去年,他暗中递过一封信,揭发赵全的漕行夹带硫磺。信是匿名的,查过笔迹,对上了。"
魏濂沉吟片刻,道:"匿名检举,按新颁的《秋审条例》,可从轻。"
堂下一片寂静。钱漕吏抬起头,泪流满面。
那天的大理寺,从早审到晚。六百四十七人的案子,魏濂分了四等:主犯七人,秋后论死;主动检举、确有立功者,发配边关屯田谋生;从犯中情节轻微、无主动作恶者,杖责后交乡里管教,免除流徙;只有那些多次参与、明知故犯的,才按律流徙三千里。
判到最后一个时,已经是戌时。堂外的人群散了大半,剩下的几个,都是等着听自家亲人下落的。魏濂念完最后一个名字,合上卷宗,起身往外走。
走到堂门口时,一个老妇人拦住他,颤巍巍地跪下:"大人,俺儿子是船工,他……他判的什么?"
"杖二十,交乡里管教。"魏濂道,"你儿子不知情,夹带的事,是船主瞒着他干的。"
老妇人愣了半天,忽然伏在地上,嚎啕大哭。她哭的不是别的——是儿子能回家了。
魏濂没有停步,也没有回头。他走出大理寺,夜色里,天边挂着一弯残月。身后,老妇人的哭声渐渐远了,变成一片低低的抽泣。
回衙的路上,随行的参赞低声问:"大人,六百四十七人的案子,您把大半都从轻发落了。朝中若有人参您'纵容走私',该怎么回?"
魏濂道:"纵容?赵全死了,阿史那死了,七名主犯一个没跑。从犯里,真正靠走私发财的,一个也没放过。剩下的,是被人拽下水的船工、脚夫、漕吏——杀了他们,与走私何益?"他顿了顿,"走私的根,不在这些扛货的脚夫身上,在那些拿着货单、收着银子、却能全身而退的人身上。把根挖出来,比砍一百个脚夫的脑袋有用。"
参赞若有所思:"大人是说,这案子还没完?"
"没完。"魏濂道,"赵全的账册里,有三笔货,走的是官船,押船的签押是兵部的印。这三笔货去了哪里、谁批的条子,账册上没有写。"
他回到卷房,把那三笔货的记录单独抽出来,锁进一只铁匣。铁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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