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革除积弊;一派是姜老尚书领头的"守制派",要守住祖制。两派在朝堂上,争了十几年:争屯田,争军律,争三分国库,争轮防制度。争到最后,新政派一件一件地办成了事,守制派一桩一桩地看明白了理——两派的隔阂,不知不觉,就散了。
"散得最干净的,"魏濂在军律馆里,对墨影道,"是去年那桩事。"
他说的,是去年冬天的一桩案子。
那年冬天,边关送来一份奏报:朔州镇的军需官,虚报了三百副甲的库存。按《军国追责条例》,虚造军备台账,是杀头的罪。
可奏报到了朝堂,有人提出了异议:"朔州镇的军需官,是当年雁门会战的老兵,断了一条胳膊。他虚报库存,许是……许是有苦衷?"
"苦衷?"姜老尚书第一个站了出来,"虚报军备,就是虚报军备。当年雁门会战前夜,玉门关丢了三百副甲,三百个将士赤膊上阵——你问问那些将士,有没有苦衷可讲?"
提出异议的官员,不敢再说话了。朔州镇的军需官,依律处置。
这桩案子,是姜老尚书头一回,主动站在《军国追责条例》这边。消息传开,朝堂上的人都明白:连当年死守祖制的姜老尚书,都认了这条例——新政与祖制,算是真的合流了。
"老尚书那日,"魏濂对墨影道,"说的那句话,比条例本身还重。他说:'条例立的是规矩,规矩面前,没有苦衷。'"
"他从前,可不是这么说的。"墨影道。
"从前,他怕条例坏了祖制。"魏濂道,"如今,他明白了:条例,就是新的祖制。"
魏濂记得,当年他办军律案的时候,姜老尚书拦过他三次。
第一次,是查雁门关的粮台官。魏濂查到一半,姜老尚书上奏,说"锦衣卫越权办案,当守祖制"。赵宸压下了折子,可魏濂的查案,也慢了三个月。
第二次,是重编《九镇边防军律》。姜老尚书在朝堂上,拍着案板说:"军律,是兵部的事;锦衣卫插手军律,是把手伸过界了。"那一回,军律重编,搁置了一年。
第三次,是颁《军国追责条例》。姜老尚书更直接:"条例里'斩'字太多,有伤天和,当从宽。"魏濂没有当面顶撞,只在散朝后,把玉门关丢甲案的卷宗,送到了姜老尚书的案头。卷宗里,三百副甲的亏空,三百个赤膊上阵的将士,伤亡名录,一页一页。
第二天,姜老尚书没有再提"从宽"两个字。
"那三回,"魏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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