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的夜晚如约而至。
我早早地将它“约“了出来。
这天也不例外。
最后一节是自习课,教室里嗡嗡的说话声像一群低飞的苍蝇。班主任不在,班长象征性地喊了两声“安静“,见没人理他,也自顾自趴在桌上写起了作业。我盯着面前摊开的数学练习册,上面的函数图像像一座座起伏的小山,而我正困在山的这一侧,看不到山的另一头是什么。
但我今天的心思完全不在函数上。我在等。等下课铃。等那个时刻——把笔一扣,把书一合,从后门溜出去,走到校门口,看到她站在那里,头发被傍晚的风吹得微微扬起,然后两个人什么也不说,转身就走。
这不叫约会。在我们那个年纪、那种环境下,这甚至不能被称为“谈恋爱“——至少不能公开地、理直气壮地这么叫。我们管这叫“出来走走“。但“出来走走“这四个字里,装的东西比任何正式约会都多:装了一整个星期的思念,装了课堂上偷偷写在草稿纸上又揉掉的纸条,装了熄灯后躲在被窝里睁着眼睛想的那张脸。
下课铃终于响了。不是那种清脆的铃声,而是学校广播系统里传出的一种沉闷的“叮——叮——叮——“,像是老式电话机的铃声,拖着长长的尾音,在走廊里回荡。全班人像被解除了定身咒,哗啦一下全部动了起来。椅子拖动的声音、书包拉链的声音、有人在后面喊“帮我带份炒饭“的声音,混在一起,构成了周五傍晚特有的喧闹。
我收拾得很慢。不是因为东西多,而是因为我知道她也会慢——她总是要把课桌抽屉整理得整整齐齐才走,课本按大小排列,笔袋拉好拉链,椅子推进桌底。她说她不喜欢周一回来看到乱糟糟的桌面。我后来才明白,这其实是一种仪式感——她在做一件“收尾“的事,而我在做一件“出发“的事。我们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告别这一周,迎接这一个夜晚。
校门口。她果然在那里。
她穿着一件米白色的薄毛衣,牛仔裤,白球鞋。这是她最常穿的一套衣服,朴素到几乎没有任何装饰,但穿在她身上就是好看。不是那种让人眼前一亮的惊艳,而是一种耐看——像秋天午后四点钟的阳光,不刺眼,但暖和,晒久了你会觉得整个人都松了下来。
“走吧。“她说。
我们不约而同地走出校门,来到那条熟悉的街道。
那条街叫什么名字,我现在已经记不清了。也许是“文化路“,也许是“建设路“,反正就是那种每个小城市都有的、以某个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